近日,乐山市质监局设立20万元举报奖励基金,并发布相关《奖励办法》,鼓励积极举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。活动为期1年,从今年5月12日开始。
根据《办法》,举报范围包括:非法添加非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、使用非食品原料进行食品生产的、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、使用回收原料进行食品生产的、产过期失效、变质食品的、其他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的。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均有权对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获得奖励。举报奖励资金由乐山质监局从举报奖励基金中安排,资金的拨付实行据实核销的办法。举报奖励资金应单账核算,专款专用,并接受审计、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