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药监办食[2012]31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北京市卫生局、福建省卫生厅: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2〕16号)要求,进一步明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任务,狠抓责任落实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《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
二○一二年三月十三日
食药监办食[2012]31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北京市卫生局、福建省卫生厅: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2〕16号)要求,进一步明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任务,狠抓责任落实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《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
二○一二年三月十三日